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周转房选房资格公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及人事处、资产处信息核实,下列人员符合周转房选房资格,现予以公示:

1.党委宣传部:黄楠

以上人员选房成功后可办理入住,初始房租标准均为10元/月/平米,房租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适时调整。

公示期:2019年3月6日-3月8日。

公示说明: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房产科反映,联系电话:58909173,联系人:黄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