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体彩网手机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国体彩网手机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的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并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回信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投身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校团委办公会研究,我校团学系统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实行项目化管理。现将本实施意见下发各学院,望认真部署并落实。
一、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委员会
顾 问:冯世勇
主 任:王明宇
副主任:孙 璐
委 员:管晓立 董宁博 杨俊丽 朱 林 吕茂相 何 欣
张艳萍 尹晓华 桑 迪 袁 芳 胡梦瑶 邸维蛟
秦东瑞 张红哲 赵中名 吕元乔 张华韵 陈家宏
二、基本目标
(一)实践团队和实践地点:支持100个实践团队,对应服务100个村镇;
(二)实践课题和实践成果:选定100个研究项目,调研形成100项成果。
三、基本内容
1.法律援助 2.救灾帮扶 3.政策宣讲 4.就业见习
5.支教帮困 6.环境保护 7.社区服务 8.其他专题
四、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各学院分团委要加强对社会实践工作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广泛宣传社会实践活动,下大力气动员各级学生组织组团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进行实践项目的联络和策划,保证社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
(三)以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并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社会实践为重点,鼓励走出北京,开展回乡实践和跨省实践,力求今年的实践活动展现出近年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四)各学生实践团应在确保在实践团成员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相关活动。
五、组织形式
“双百行动计划”采取项目化管理机制,校团委对我校团学系统组团开展的实践活动进行统一立项,确定社会实践的基本范围,各级学生组织、兴趣相同学生实践小组均可以申报社会实践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将对所有的申报材料统一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实践项目作为入围团队,将由校团委予以资金支持。受资助的团队按照项目书的规划进行实践活动,并上报相关实践材料和实践成果,校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实践成果评选出优秀实践团队予以奖励。
六、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等级
“双百行动计划”将对所有入围的100个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在此基础上,暑期实践活动将依据实践内容进行评优表彰,依据不同的等级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1.等级划分
三星项目:预计扶持15项,每项800元
二星项目:预计扶持20项,每项500元
一星项目:预计扶持65项,每项300元
2.各等级项目指导
(1)实践地点不同:一星、二星项目一般为小型项目,扶持的资金较少。三星项目一般为大型项目,可以跨省份开展实践活动。
(2)团队规模不同:一星、二星项目的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三星项目原则上应该在8人以上。
(二)项目组织
1.项目申报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的项目通过该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上报,各个学院各级学生组织的项目通过学院分团委上报,所有申报项目均必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附带相应的活动计划。
2.项目初评
三星项目、二星项目、一星项目均先由各个学院分团委指导老师根据活动内容进行初步评定,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部分实践团队为跨学院团队,跨学院团队依照团队学院人数比例,团队负责人所属学院两个标准判断行政归属。团队中某个学院人数比例最大的,由该学院分团委审查该实践项目;如果人数比例均等,则实践团队负责人在哪个学院就归哪个学院分团委审批;跨学院团队(5人以上,包括5人)的优秀项目也可直接向校团委申请立项。
3.项目汇总
三星项目、二星项目、一星项目均由各个学院分团委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并附上评出项目的《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4.项目复评
在各院分团委上报项目之后,校团委将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答辩和评审。答辩细则详见附件2
(三)申报项目分配
全校实践项目采取分配制,三星项目、二星项目和一星项目派发给各个学院和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在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内部和各个学院范围内进行招募。三星项目、二星项目、一星项目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 | 三星 项目 | 二星 项目 | 一星 项目 |
1、校团委直属项目 | 2 | 3 | 10 |
2、法学院分团委 | 1 | 2 | 7 |
3、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团委 | 1 | 2 | 7 |
4、国际法学院分团委 | 1 | 2 | 7 |
5、刑事司法学院分团委 | 1 | 2 | 7 |
6、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 1 | 1 | 5 |
7、商学院分团委 | 1 | 1 | 5 |
8、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 1 | 1 | 4 |
9、人文学院分团委 | 1 | 1 | 2 |
10、社会学院分团委 | 1 | 1 | 2 |
11、法律硕士学院分团委 | 1 | 1 | 5 |
12、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 | 1 | 1 | 2 |
13、新闻与传播学院分团委 | 1 | 1 | 1 |
14、比较法学研究院分团委 | 1 | 1 | 1 |
总 计 | 15 | 20 | 65 |
(四)项目经费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经费主要由校团委提供,各学院分团委应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原则上以1:1的经费额度配套支持实践项目;
2.项目经费采取限额制,不足部分由各个实践团队自行筹集;
3.经费使用:资助经费必须完全用于实践开支;校团委将会统一为实践团成员购买保险;
4.资金配给实行分批次,暑期前拨付70%的项目经费,后期上交实践成果后再拨付30%的项目经费。
(五)项目成果
1.项目成果:
(1)实践材料:各个获得支持的团队必须上交相关实践材料,如活动照片、影音材料、文字材料、活动感想、经费使用表等等;
(2)科研成果:各个获得支持的团队必须有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等;
2.成果推介:
(1)优秀实践团队将推荐参与团中央、团市委实践优秀实践团队的评选,并适时在校内进行推介;
(2)优秀实践成果将根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相关政策,择优推荐参加比赛。
七、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前,各学院指导学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申报书》,各学院分团委对上报的实践项目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的三星、二星、一星项目助学金的项目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并上交校团委。
(二)6月中旬至暑假:派发各个中标项目的实践经费,各个接受扶持的团队进行实践方面准备,校团委将派专人检查各个实践团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9月底:上交实践团队的实践成果并补发30%项目经费。
(四)10月中旬:召开评优表彰大会。
联系人:张红哲
联系电话: 58909201 cuplzhz@126.com
联系地址: 学生活动中心309室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2.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行动计划”社会实践介绍信.doc
3.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行动计划”安全管理办法.doc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