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中国体彩网手机版:召开2011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领导班子:


    根据北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中国体彩网手机版:以“坚持以人文本执政为民理念 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好2011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京组通[2011]58号)的要求,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期末召开各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各处级领导班子应在2012年1月15前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会议主题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各级领导班子应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增强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本次民主生活会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应引导和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着力解决实际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努力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良好开局,加快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为建设法科强校的办学目标努力奋斗。


    三、工作步骤


    (一)做好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好学习。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工作报告,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纪念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体彩网手机版: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学习至少一次。学习活动应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2.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进一步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对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


     3.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是民主生活会前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同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通过谈心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促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党员、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检查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领导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于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到的对处级领导班子的意见,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


    1.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应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应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应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2.认真制定处级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方案。各处级领导班子应结合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也应制定和落实个人的整改措施,并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3.加强党内外监督。对于党员、群众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应指定专人于会后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提出人。


    4.不能出席会议者,其发言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有关同志应及时向不能出席会议者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四、组织领导


    (一)分管和联系的校领导、督导员将有重点、有计划地参加各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对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和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应在会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应匆忙开会;会上,带头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动和引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好自我剖析和批评;会后,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有关材料及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三)各处级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并在会后继续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3天,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应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2012年1月15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应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复印件和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