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体彩网手机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1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决定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将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各学院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
二、参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1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上述条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1名候选人,将加盖学院分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候选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主楼A405B),同时发送电子版及候选人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xuxizheng86@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2.学校将在本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基础上组织评选,并推荐其中1名候选人参加本次活动。
3.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进程可登陆以下网页了解: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moe.edu.cn及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
联系人:许玺铮 58909125
附件:辅导员学院报名表.doc
学生处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