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彩网手机版:开展《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鉴》编写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全面、客观、真实记载学校2011年度工作、事业发展和主要成就,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全面启动《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鉴》(以下简称“《2012年鉴》”)编写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材内容和时限


    《2012年鉴》是全面收录反映2011年学校各方面工作状况的资料,包括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任务和基本数据等。所记述资料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记述某事件时必须追述过去情况的除外)。


    二、结构体例和编写方式


    (一)结构体例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鉴编写结构表》(以下简称“《编写结构表》”),《2012年鉴》分为“学校概况”等22个板块。


    (二)编写方式


    1.《2012年鉴》的编写主要采用“综述”、“条目”和“附件”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对照《编写结构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综述”主要指各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和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按照“详略适度,前后统一”的原则,综述篇幅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其中,教学科研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应包括学科建设、教职工和学生结构、开设课程等方面内容。


    “条目”主要指各单位的大事、要事和特色工作,以条目方式撰写。条目一般应具备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等6要素,要求用记叙文体,内容真实、准确、客观,语言开门见山、直陈其事。按照“大事不漏,小事不收”的原则,条目一般以10条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20条。


    “附件”是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基本数据、基本报表,各单位可参考《编写结构表》所列附件,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供数据列表。


    3.文字规范。学校年鉴的编写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书面语。在称谓方面,除“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可用第一人称表述为“我校”、“我国”外,其余一律使用第三人称撰稿,即各单位一般直称“某某学院”、“某某处”,而不称“我学院”、“我处”。人物一般直称其姓名,后面不加“同志”、“先生”等称谓,必要时可加职务或职称。各种名称应使用标准化全称,文稿中如需要多次使用某种名称,首次出现时应写全称,并在括号内加注简称,后文中使用简称。


    文稿中涉及的时间要写出准确的年、月、日,避免使用“今年”、“当前”、“最近”、“近年”等模糊不清的时间代词。同一部分的内容中如前文已提到年份,后文不必重复,可用“年内”的提法,也可直接使用“×月”或“×月×日”。


    4.为统一规范年鉴编写格式,学校向各单位提供年鉴材料编写模板。


    三、材料报送安排


    (一)根据学校年鉴编写工作进度要求,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鉴编辑委员会委员和组稿人名单报送表》提交至学校办公室。


    (二)请各单位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年鉴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经本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学校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旭


    联系电话:58909033;


    E-Mail:msk805@cupl.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鉴是一部忠实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作全貌、兼具学校工作公报和编年史料性质的工具书,请各单位本着对学校、对本单位、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二)专人负责。各单位均应指定专人作为年鉴组稿人,负责本单位年鉴材料的编写和报送工作。


    (三)严格时效。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报送工作人员名单和年鉴材料,以保证《2012年鉴》按时顺利完成。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鉴编写结构表.doc


          2.各单位年鉴材料编写模板.doc


          3.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鉴编辑委员会委员和组稿人名单报送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