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中国体彩网手机版:做好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2]9号)的要求,该评选工作已于近日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3.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万—60万字。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进行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二、奖励方式
《成果文库》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并公开表彰。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相当;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和中国社科院重大项目资助的,由于原资助强度较大,不再资助研究经费。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院级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3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概要8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4.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5.包含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张,并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特别注意: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公布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2012)填写。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根据文化部要求,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研究成果需填写《〈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艺术学)》,并提前10天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申报要求和其它学科相同。
2.申报人应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行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立即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也将立即撤销资格,追回奖金、证书。
五、报送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艺术学学科研究成果)
2012年6月25日(其它学科研究成果)
请各申报单位于规定时间将同行专家所推荐成果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送科研处。相关出版机构推荐的成果通过出版社直接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科研处不受理此类申报。
申报材料请从科研处主页http://gate.cupl.edu.cn/kyc“工作通知”栏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秀凤
电 话:58909104
电子邮箱:anan19830@163.com
科研处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