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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中国法学会特设立“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共设20项课题题目。申报课题的题目应在充分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依据《课题指南》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确定若干研究重点和成果内容。
二、资助经费
每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15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局级以上的行政职务。提倡课题组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申请人须随申请书一并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任职证明各一份。获得博士学位者,请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中国法学会本专项课题一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或承担中国法学会年度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5.课题申请人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课题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希望大家踊跃申报,具体课题指南和申请书请见附件。
附件:1.中国法学会四中全会精神重点课题申报公告
????? 2.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指南
????? 3.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