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全面了解和总结学校非在编科研机构的发展情况,规范非在编科研机构的学术活动,促进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进一步完善学校三级科研平台体系建设。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中政大发〔2005〕83号)规定,学校对2013年年底前进入评估期的97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统一进行了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为:8个优秀,83个合格,3个需要进行整改,3个应予撤销或终止。
对于获得优秀的非在编科研机构,学校为之拨付5000元的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其发展;对于需要整改的非在编科研机构,整改期限为2年,期限届满时学校再对其进行专门评估。
????? 2.需要整改的非在编科研机构名单
????? 3.应予撤销或终止的非在编科研机构名单
中国政法大学
201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