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批及人事处、资产处信息核实,如下人员符合周转房租住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1 |
图书馆 |
陈蕊 |
2 |
诉讼法学研究院 |
倪润 |
3 |
学报 |
刘慧 |
4 |
保卫处 |
赵静 |
5 |
商学院 |
熊金武 |
1.公示期限:2014年10月8日—10月15日。
2.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房产科反映,联系电话:58909170,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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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