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是学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对于引导其他年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也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根据北京市教委、共青团市委《中国体彩网手机版: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高教学[2012]1号)有关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相关要求,现将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位毕业生参与进来,认真细致完成各项工作。
二、日程安排
1. 从即日起,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负责本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评选小组应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毕业年级辅导员和毕业生代表组成。
2. 5月18日-5月20日,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实本院本科生、双学士、研究生毕业生人数,测算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3. 5月21日-5月25日,各班召开班会,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 5月26日-5月31日,各学院评选小组应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根据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将评选出的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的纸质版、电子版(名单的格式和要求见附件二),一式两份登记表的纸质版(见附件三、四),评选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五)以及评选工作纪要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于6月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主楼a405b)。
5. 6月上旬,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审核,并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6.根据北京市统一安排,学校将评选出的市级优秀毕业生提交北京市教委审核。
三、备注
1.本年度预征入伍的毕业生参照《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授予市级优秀毕业生称号,不占用学院的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须同时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两份。
3.登记表中的先进事迹一栏可附相关材料。
联系人:熊元林 58909125
电子邮箱:cuplxueshengchu@126.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学生工作部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