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彩网手机版:申报2011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自2010年起,我校设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现将我校201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筛选和推荐,研究生院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资助对象,是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被评为“优秀” 或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其学位论文可能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注册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学院按二级学科进行申报,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可申报博士研究生总数的20%。


    二、资助数量及资助金额


    根据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经费情况,2011年拟资助30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每个项目的最低资助金额为1000元,最高资助金额为20000元。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资助申请的时间,必须在预定答辩时间之前至少12个月;


    2.所申报项目必须获得两名研究生导师(不包括本人导师)的推荐并得到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的同意;


    3.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4.研究生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应当根据需要自行提出申请资助金额。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评审工作遵循“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评审标准为: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前期工作基础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特色鲜明;


    3.研究思路和技术具有可行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明显创新,能够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申报材料论证充分,推理严密,逻辑性强,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5.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或者有望成为校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对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项目,予以优先重点资助。


    五、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院、所、中心、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并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申报时间2011年10月8日-2011年11月8日。


    2.所在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后,签署审议结果和推荐意见,将所要推荐的《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及其电子版和各学院《XXX院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1年11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肖宝兴老师、王英娜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6/8456;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3.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资格、申报项目的有关内容是否符合基金资助范围及要求等进行审查,审查时间拟定于11月中旬进行。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和答辩,根据评审和答辩等情况决定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额度。


    六、研究生院将于11月中下旬通过网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名单和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天。任何人均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需针对拟立项项目提出。


    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将协同各学院及时审查、处理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并将处理决定通知相关学院、学生和异议提出者;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不再接收任何人提出的异议。


    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发文公布获得资助的项目及申请人名单。


    七、项目批准后,申请人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填写相应项目计划书,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申请人逾期不报送计划书,视为自动放弃。


    八、博士研究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管理详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博士优秀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2.各学院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统计表.doc


 


 


研究生院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