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国体彩网手机版: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积极性,北京市委教工委决定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根据北京市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七名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学生辅导员(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不参加评选),学生超过千人的学院可以视情况推荐符合条件人选两名,其他学院一名。
二、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认真学习心理咨询、发展辅导等学生事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和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5.2010年获评“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或“北京高校优秀班主任”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安排
1.北京市优秀辅导员人选推荐采取本单位内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由分党委审核的方式,民主推荐过程中应当由学生参与,学生推荐意见应当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到学生工作部。
2.各学院将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最好为通讯稿或报告文学稿,5000字左右)、《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附电子版,附件处下载)于4月23日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汇总材料后,提交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报学校最终推荐人选。此基础上,学校将重点推荐一名事迹特别突出、工作经验在全市高校有一定影响的人选,作为评选“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的候选人。
4.最终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期满报送北京市教工委,如有问题,可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四、评选工作以及要求
1.各学院要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推荐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辅导员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效,按照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
2.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永然 58909125
张金磊 58909119
学生工作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