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方便报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及照相(以下简称“现场确认”),我院决定在昌平校区设立报名站。现将昌平校区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参加昌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
1.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准备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
注意: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只能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不能选择昌平校区。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为保证报名站现场良好的秩序,减少考生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员大量聚集,现对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前来确认信息、照相。
1.时间
11月2日(周五)14:30—15:30 报考法学院的考生。
11月2日(周五)15:30—17:30 报考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考生。
11月3日(周六)8:30—9:30 报考刑事司法学院的考生。
11月3日(周六)9:30—10:30 报考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的考生。
11月3日(周六)10:30—11:30 报考以下学院、研究院或研究中心的考生:人文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欧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人权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
2.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大厅。
三、现场确认办理步骤
(一)报考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处,考生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请提前核对报名信息,并在表上空白处签署姓名及日期)。该表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如研招网报名系统已关闭,11月2日后可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gate.cupl.edu.cn/yzb。);
(2)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3)学历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4)户籍不在北京但在京工作的社会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劳动合同》复印各件一份;
(5)推荐免试生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二)照相
考生持“报名信息表”到照相处进行照相,“报名信息表”留照相处保存。
注意: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务必亲自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和“照相”两项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照相完毕后,现场确认结束。请考生迅速离开,不要逗留。
四、确认逾期
未在上述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
五、中国体彩网手机版:学院路校区、昌平校区考试地点的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考点的考场分布在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和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只能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不能选择昌平校区。
除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单独考试考生、管理类联考(MBA、MPA)考生外,我校尽量按照“考生在哪个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就在该校区参加考试”的原则安排考场。如果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准备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须在照相时申请登记。
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会根据两校区考场容量及考生人数统筹安排,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六、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名信息核对提示
考生在现场确认之前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以免对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造成影响。请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1.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上严格一致。(此外,往届生个人信息还须与毕业证书上保持一致)如个人基本信息确系考生本人疏忽大意填写错误,现场确认时,可申请更改。考试方式、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考试科目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
2.网上填写“学历证书编号”的相关说明:学历证书编号,请填写考生获最后学历(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学历证书编号,通常为毕业证书中的“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2001年之后的学历证书编号一般大于等于17位,最长18位(应届本科结业填写结业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填写学历证书编号)。
3.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确保手机号码填写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八、其他注意事项
1.10月31日研招网报名系统关闭之前,未能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不能补交报名费,不能参加现场确认。
2.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务必亲自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和“照相”两项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2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高职高专学历两年以上者携带专科毕业证书)。
4.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5.中国体彩网手机版:报考类别填报说明: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分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和“定向”3类。考生网上报名时,如报考类别选择了“非定向”,无需修改,我校在录取阶段将统一修改为“自筹经费”。
6.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7.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不能补报。
8.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官方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主办,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uplyzb。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10月30日